各党支部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
认真开好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,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,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坚持自我革命,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,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,把力量凝聚到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。
二、时间要求
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。
三、方法步骤
1.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。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,采取个人自学、研讨交流、党课辅导等方式,组织党员原原本本、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,学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一次、二次全会精神。召开组织生活会前,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,集中1天时间,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。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、流动党员等群体, 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、线上学习、返乡补课等方式,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。
2.普遍开展谈心谈话。党支部委员之间、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、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,指出存在问题、交换意见建议。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、生活困难党员、年老体弱党员、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3.述职评议查摆问题。根据党员人数、设立党小组等实际情况,采取党员大会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等形式,召开组织生活会,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。党支部和党员要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全面开展“六查六看”: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,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,重点查在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、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、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、密切联系服务群众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,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、有没有认真落实“三会一课”等基本制度、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、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、有没有规范做好党务工作、有没有从严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等情况。党员要重点查在政治信仰、党员意识、理论学习、能力本领、作用发挥、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,看有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、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、有没有履职尽责、有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、有没有廉洁自律等情况。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。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,不讲空话套话,不搞一团和气。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。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,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。
4.客观公正作出评定。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,综合党员日常表现,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。不搞好人主义,不搞平衡照顾,评定为“优秀”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。对评为“优秀”的党员要予以褒奖;对评为“合格”的党员,要肯定优点,提出希望和要求;对评为“基本合格”的党员,要指出差距,帮助改进不足;对评为“不合格”的党员,要立足教育转化,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。将党支
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。
5.认真抓好整改落实。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,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,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。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学院党委备案。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,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,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。对整改敷衍应付、党员群众不满意的,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。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,确保整改落实到位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学院党委要履行好党建主体责任,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工作责任,认真组织实施,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“党性体检、民主评议”。学校党委和各分党委(党总支)要适时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,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、总结报告等材料,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。
2.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,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,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摆上议事日程。要充分发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教育载体作用,高质量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。
3.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,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,带头参加学习,带头查摆问题,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。
4.各党支部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1)、《党员民主测评表》(附件2)、《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》(附件3)、《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4)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3年2月28日前上报学院党委审核,电子版发至邮箱zckjdj@sina.com,纸质版交至学院楼425办公室。联系人:陈凯瑞,联系电话:87557406(88406)。
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党委
2023年2月13日
- 附件【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.doc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2 党员民主测评表.doc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3 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.doc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4 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.doc】已下载次